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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安智環球服務(庫克群島)有限公司(簡稱「安智庫克」)為安智環球集團的附屬公司,設立於庫克群島,依《信託公司條例 2014》合法註冊並受當地金融服務委員會(FSC)監管。以庫克群島成熟穩健的信託法律制度為依據,安智庫克專注開發多元且具前瞻性的信託方案,業務範圍涵蓋全球,協助客戶靈活進行資產配置與傳承規劃。

安智環球集團(簡稱「安智環球」)則是一家國際金融集團,專注提供創新多元的信託與財富管理解決方案。安智環球於新加坡、香港及庫克群島等重要司法管轄區設有子公司,憑藉跨境整合與區域專業知識,為不同地區的客戶打造靈活且具創新性的信託解決方案。

庫克群島擁有國際上最好的離岸信託資產保護法,自1989年來,憑藉著其無可取代的資產保護法引領國際,提供了全世界最堅固的資產保險櫃,讓高資產客戶將其資產置於全球最安全的庇護中心,使客戶資產遠離債權人追討、法律起訴等風險,並兼具節稅的作用。庫克群島政府持續地致力於將庫克群島發展為舉世矚目的國際金融中心,並與離岸金融業有著緊密的合作。

於庫克群島設立信託享有以下優勢:

  • 法院體系悠久完備:庫克群島的法律制度相似於新西蘭及大部份英國普通法司法區,法院由新西蘭法官所主持,擁有發展良好的信託判例及經過不斷實驗及測試的信託法律。
  • 領先資產保護法令:庫克群島擁有世界上最早也最全面性的境外資產保護信託法令,提供富有經驗、高度發展並且獨一無二的境外資產保護。其法例不僅傲視全球更是其他離岸國家競相仿效的依據。
  • 避免強制繼承規範:信託資產不受委託人原司法管轄區的強制繼承規定約束。
  • 享有稅務中立待遇:成立於庫克群島的國際信託無須繳納當地稅款。
  • 彈性遺產稅務規劃:讓客戶避免遺囑認證程序。
  • 資產破產風險隔離:庫克群島的國際信託不受海外破產影響。
  • 外國判決不予承認:庫克群島法院不承認亦不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
  • 訴訟門檻標準嚴格:債權人須以刑事標準證明詐欺意圖,且須達超越合理懷疑的程度。
  • 設有訴訟時效限制:如資產轉移至信託已逾兩年,債權人便無法在庫克群島法院對信託資產提起訴訟。

庫克群島是位於南太平洋中的獨立國家,是由十五座大小不一的島嶼組成,總人口數約為12,000人,大部分人口居住在主島拉羅湯加島(Rarotonga)。庫克群島雖是一自治國家,但其國防與外交事務仍是與鄰近的新西蘭互相連結。

有,安智庫克公司註冊於庫克群島,受庫克群島信託公司條例2014的規範且受庫克群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監管。所有信託業務均需符合相關法規,並受庫克群島法院司法管轄。我們的所有信託賬目、資產隔離、資金流向及行政流程,均由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KPMG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獨立審計,全面驗證營運的透明度與法規遵循,以保障客戶權益不受任何侵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The Cook Islands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FSC)設立於2003年7月1日,主要工作內容為監督及管理各家已註冊的信託公司及其所提供的各項金融服務。委員會同時也負責執行各跨國公司、基金會及信託資產於庫克群島的登記、註冊等相關事宜。金融資訊管理處(The Cook Islands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 FIU)於2012年7月1日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合併,其主要職務為預防、調查和起訴各種形式的跨海洗錢行動、金錢的恐怖行動或任何發生於庫克群島的經濟犯罪活動。有關更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金融資訊管理處詳情,敬請至fsc.gov.ck查詢。

庫克群島的《信託公司條例2014》(Trustee Companies Act 2014)是庫克群島針對信託公司設立與營運所制定的核心法規,由當地政府頒布,並由金融服務委員會(FSC)監管執行。條例涵蓋發牌條件、受託人責任、財務申報及合規標準,確保所有信託公司在誠信、透明與風險可控的框架下運作。

此條例為庫克群島打造國際信賴的資產保護制度奠定法理基礎,也鞏固其作為全球知名離岸信託法域的地位。安智庫克即根據此法例合法註冊並持牌營運,為客戶提供穩健合規的信託平台,協助靈活進行資產配置與財富傳承。

安智庫克選擇新加坡星展銀行(DBS Bank Ltd., Singapore)作為託管銀行,是基於對資產安全、合規標準及國際聲譽的多重考量。星展銀行為新加坡最大銀行之一,近30%股份由新加坡政府持有,具備穩健財務體質與國家級信用背書,為客戶資產提供堅實保障。該銀行擁有標準普爾AA-及穆迪Aa1的國際信用評級,在財務穩健與風險控管方面皆處於全球領先水平。

作為具備深厚跨境資產管理經驗的託管銀行,星展擁有高度成熟的資產分管理架構,能有效支援信託資金的獨立管理與資產隔離。安智庫克已於星展開設專屬客戶信託賬戶,所有資金均由星展銀行直接收取與妥善保管,並與安智庫克的公司資產嚴格區隔,確保資產獨立性與安全性。此外,星展銀行遵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規範,並符合國際反洗錢(AML)與反恐資金(CFT)法規,具備完善的合規審核與風控機制。

安智庫克選擇星展銀行,正是為了確保每一位客戶的資產,都能在最嚴謹、最可信賴的制度下受到妥善託管。

大多數文件都有提供中文及英文雙語版本,但部分文件僅提供純英文版。

信託是一種法律契約,指資產所有權人(委託人)將其資產所有權交給公正第三人(受託人),並訂定契約,要求受託人依雙方所約定的契約內容管理、處分及運用委託人所託付之資產,再將其管理所得之收益交由信託指定的受益人。

明智 Pro 與明曜 Pro 是由安智庫克推出的專屬信託計劃,屬於「全權委託信託」(Discretionary Trust)架構下的「保留權力信託」(Reserved Power Trust)。相較於傳統信託,這類信託讓委託人在享有資產保護與法律隔離效果的同時,仍可保留對信託資產的管理與配置權限。

此外,透過明智Pro及明曜Pro計劃的指定受益人功能,使委託人能輕鬆且有效地將資產安排給所愛之人,確保資產順利傳承。

透過安智庫克信託計劃,客戶可以:
- 指定受益人,將資產轉移給任何關心、喜愛或需照顧的人
- 制定完善的遺產安排及有效的稅務規劃
- 為公司重要人士規劃退休方案及員工福利,全面提升企業員工福利水平
- 制定完整的個人財務規劃,包括目標儲蓄、教育基金、退休計劃及財富增值

無論客戶選擇哪種貨幣進行供款,都會將其兌換為美元後,再投入於客戶指定的資產中。因此,如果客戶的供款貨幣並非美元,匯率波動將會影響客戶的資產價值。

不可,信託計劃僅限年滿18歲人士申請,無法為未滿18歲的未成年者設立。

申請人必須為信託計劃的委託人之一,因此不得僅以代表家人的身份提出申請。不過,本計劃最多可接受兩位年滿18歲的成年人聯名申請,您可以與家人聯名,共同持有信託計劃。

客戶(委託人)可透過意願書指定任何人為受益人,不限於法定繼承人。於委託人身故後,安智庫克將依意願書執行,由指定受益人承接信託資產,無需經過繁複的遺產認證。若有需要,客戶可隨時更新意願書調整名單。如受益人已成年(滿18歲),您亦可選擇與其以聯名方式共同持有信託計劃。

安智庫克信託計劃的設計充分考慮到客戶未來的財務需求,客戶可設定定期提款,按月派發資金,作為每月固定支出,無論是購屋貸款或子女教育基金,都能妥善安排。

不可以,安智庫克公司規定不接受現金付款。

明智Pro與明曜Pro計劃皆為安智庫克結合理財及儲蓄的新一代創新理財工具。明智Pro計劃是屬於定期定額供款計劃,供款年期為5至30年,適合做為子女教育金或退休養老金等中長期財務規劃;而明曜Pro計劃則屬於單筆整付供款計劃,適合做為買房首付、旅遊或創業基金等財務規劃安排。

有,明智Pro計劃的年齡限制為18-75歲,且計劃期滿時,委託人年齡不得超過80歲;明曜Pro則為18-80歲。

僅接受個人名義申請,最多可有2位聯名委託人,聯名人彼此之間無須具備可保利益或關係。不接受公司名義申請。

否,明智Pro或明曜Pro計劃目前提供美元/歐元/澳元/人民幣/港元/日圓六種貨幣供選擇,可視閣下的喜好,指定一種貨幣作為計劃估值的結算貨幣。

客戶可根據計劃期滿時的資產狀況與個人需求,選擇以下處理方式:

- 繼續持有計劃並享受計劃權益
- 安排部份提款或全數領回
- 設立定期提款

全權委託信託(或稱自由裁量信託)為一種法律安排,允許任何資產的所有者將其資產交付給信任的人(受託人)管理。於未來某個時間點,由受託人將其資產轉交給委託人已設立之特定人選(受益人)。受託人有權決定可以獲得資產分配的受益人,以及分配的多寡和時間點。

三個主體:
委託人(The Settlor)
將個人資產交付予信託的人,稱為委託人。一旦委託人將資產置入信託,其就不再擁有該資產。委託人可選擇受託人和受益人,並可透過意願書(Letter of Wishes)提供受託人指引,說明信託資產該如何安排。
受託人(The Trustee)
受託人自委託人取得信託資產的合法所有權,並且管理信託內的資產,最後再依據信託契約內的條款來進行資產的分配。受託人在以意願書為最高指導原則下酌情行事,有權決定獲得資產分配的受益人人選以及分配的時間點。
受益人(The Beneficiaries)
可以從信託資產中獲取款項的人稱為受益人。受益人名單將會列眀於信託契約(Trust Deed)中。

受託人應當理解並遵守信託條款(信託契約)的規定,不得做出任何信託及法律不允許之情事。受託人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須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的管理信託事務;且受託人應保留正確清楚的信託資產會計賬目。

信託契約(Trust Deed)- 為成立信託所需的法律檔,檔上需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的簽名,且須明列涉及的角色關係、名字及其責任。信託契約條款為信託管理的依據,受託人必須依照信託契約條款進行信託事務,不得做出違反信託契約之情事。

意願書(Letter of Wishes)-有關於如何進行信託事務,委託人可透過意願書提供指示給受託人,但與信託契約不同,受託人基本上毋須完全遵守意願書上的指示。不過一般情況下,受託人大多會以意願書作為最高指導原則來管理信託資產、分配信託資產給受益人。

繼任計劃:有利於家族企業及財富的傳承,將資產傳遞給合適的子女人選,並確保配偶及後人生活無虞。
避免遺囑認證:遺囑認證手續須經法院認證,資產所有人的財務狀況將為公開記錄,且有一定的法定費用須支付,手續過程繁瑣冗長。透過信託,可規避繁瑣的遺產繼承程序、遺囑認證費用,且透過信託設立受益人更可避免遺產繼承人的認定所造成的爭端。
資產保護:信託所保護的資產不易受債權人、個人債務或婚姻問題干擾,實現資產隔離。可按委託人的需求量身打造,避開資產被不當使用或揮霍,防範後代子孫揮霍行為及家族爭產。
高度隱密:由於信託資產是以受託人之名義所持有,因此信託的存在和受益人的利益是一直隱密,直至受託人分配信託資產予受益人。
婚前計劃:可在婚前設立信託指定資產給自己或者子女,避免往後高額贍養費剝奪家族財富。
稅賦規劃:於處分資產或資產轉移及贈與時能最有效地將所需支付的稅賦及費用最小化。

一個客戶可以同時持有多個信託,沒有數量限制。

不可以,御守寶信託計劃僅接受現金投入,並做為購買積極管理憑證之用。

御守寶信託計劃的信託期限為2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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