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克群島-世界首屈一指的信託司法權
庫克群島擁有國際上最好的離岸信託資產保護法。自1989年來,憑藉著其無可取代的資產保護法引領國際,提供了全世界最堅固的資產保險櫃,讓高資產客戶將其資產置於全球最安全的庇護中心,使客戶資產遠離債權人追討、法律起訴及追繳稅款等等。庫克群島政府持續地致力於將庫克群島發展為舉世矚目的國際金融中心,並與離岸金融業有著緊密的合作。
於庫克群島設立信託基金的優點
- 庫克群島的法律制度相似於新西蘭及大部份英國普通法司法區,法院由新西蘭法官所主持,擁有發展良好的信託判例及經過不斷實驗及測試的信託法律。
- 庫克群島擁有世界上最早也最全面性的境外資產保護信託法令,提供富有經驗、高度發展並且獨一無二的境外資產保護。其法例不僅傲視全球更是其他離岸國家競相仿效的依據。
- 受託人一旦將資產託付信託後,資產所有權也一併轉移,資產將不受繼承者國家司法權侵擾。
- 成立於庫克群島的國際信託可免稅。
- 深具彈性的遺產避稅規劃,讓客戶可避免遺囑認證。
- 庫克群島的國際信託將不受其海外所發生之破產牽連。
- 庫克群島並不承認或實行任何外國審判制度。
- 庫克群島針對有意圖之「詐欺性轉讓」,需提出「超越合理性的懷疑」之佐證。
- 限制性的求償時間。庫克群島的國際信託法阻隔了已在庫克群島進行轉移超過兩年的資產請求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