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克群島-世界首屈一指的信託司法權
庫克群島擁有國際上最好的離岸信託資產保護法。自 1989 年以來,憑藉著無可取代的資產保護法引領國際,提供了全世界最堅固的資產保險櫃,讓高資產客戶將其資產置於全球最安全的庇護中心,使客戶資產遠離債權人追討、法律起訴等風險,並兼具節稅的作用。
於庫克群島設立信託的優點
- 庫克群島的法律制度相似於新西蘭及大部份英國普通法司法區,法院由新西蘭法官所主持,擁有發展良好的信託判例及經過不斷實驗及測試的信託法律。
- 庫克群島擁有世界上最早也最全面性的境外資產保護信託法令,提供富有經驗、高度發展並且獨一無二的境外資產保護。其法例不僅傲視全球更是其他離岸國家競相仿效的依據。
- 受託人一旦將資產託付信託後,資產所有權也一併轉移,資產將不受繼承者國家司法權侵擾。
- 成立於庫克群島的國際信託可免稅。
- 深具彈性的遺產避稅規劃,讓客戶可避免遺囑認證。
- 庫克群島的國際信託將不受其海外所發生之破產牽連。
- 庫克群島並不承認或實行任何外國審判制度。
- 詐欺意圖必須以刑事標準證明,且證據必須超越合理懷疑的程度。
- 對受託人提出的訴訟有嚴格的時限。《國際信託法》規定,如果資產在訴訟發起前轉移超過兩年,原告就無法在庫克群島法院對信託資產提起訴訟。